各部门、各院系:
根据陕纪教组函[2017]43号文件精神,现要求各单位开展本部门有关违规公款购买、消费高档白酒的排查整治相关工作。
请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情况,组织协调财务、审计等相关部门,采取检查公务接待情况、报销票据等方式,开展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,核查问题线索,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文字报告。
请于9月5日下午下班前,将本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(纸质+电子版),交至纪检办公室。
纪检办
2017年9月4日